作者:崔琪
季羡林学院依据《聊城大学关于建设季羡林学院的意见》(聊大校发[2013]62号),制定了荣誉生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导师选聘条件、选聘办法、导师职责和导师工待遇及考核都作了明确的规定。2018年10月12日下午,季羡林学院在综合实验楼B901会议室举行了2017级季羡林学院荣誉生导师聘任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季羡林学院院长王学臣、副院长葛广英 、辅导员王娜以及2017级新生导师参加了聘任仪式。仪式由副院长葛广英主持。
首先,院长王学臣依次介绍了季羡林学院的建院初衷,学生的选拔和管理制度、学生享有的奖学金待遇以及参与的国内外学习交流活动等,详细阐述了课程体系和导师制并宣读了导师的选拔条件、选聘管理办法。接着辅导员王娜宣读了聘任名单。王学臣院长为导师颁发聘书并一一合影留念。最后,王院长邀请导师们依次做了自我介绍,并进行了深入的经验交流。导师们也对学院提出了相关宝贵的建议,致力与学院共同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今后学院将开始实行荣誉生导师制,强化科研训练。为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式与科研能力,在2016-2017级学生中实行导师制和科研项目培育制度,为每位学生选配一名导师,每位学生必须申报一项科研训练项目,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良好及其以上项目进行1000-2000元的资助。2018年为2016-2017级学生选聘导师6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