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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关于做好2023级“羡林学子”选拔的通知

 

根据《聊城大学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23]40号)和《聊城大学关于实施本科生荣誉学位制度的意见》(聊大校发[2018]95号)文件精神,季羡林学院将进行2023“羡林学子”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专家指导组”,各学院成立“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指导小组”,负责“羡林学子”的选拔与考核工作。

二、遴选要求

1.遴选范围

从计算机科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学、医学、经济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专业选拔

2.遴选条件

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学习的本科生(不含公费生、定向生、合作培养学生、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攻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荣誉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按照所在专业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本科一年级修读课程的全部学分,无补考科目,已修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GPA)基础理科大于3.0、基础文科大于3.5,且在本年级本专业名列前15%。

5)所学外语为英语,且大学一年级的平均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0%。

6)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级创新奖、在国家级以上奥林匹克等竞赛中获奖、获得专利(首位)、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过作品和论文的学生优先。在校期间主持校级以上(含)学生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国际)相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纳入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

3.遴选原则

1)严格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原则,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选拔结果向全校公布。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选拔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重点对学生英语口语水平、专业素质、批判思维、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考核。同时,建立淘汰和补充机制,确保选拔出的学生始终保持高质量。

3)淘汰条件:学年末平均学分绩点基础理科小于3.0、基础文科小于3.5者;必修课考试不及格需补考者有违纪行为并被认定予以处理者;自主放弃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者学校考核认为不适合继续进行此计划的学习者

4优补条件: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学科兴趣,在课外学术竞赛中成绩优异者;学生综合测评必须80分(含)以上;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并无挂科情况;表现特别优秀、具有特殊才能,并获得相关专业教授认可推荐。

4.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2023级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由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指导小组”,对自愿报名的学生资格、基本条件、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学院党委负责审查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确定初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季羡林学院。

3)综合考核。对符合条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专家指导组”进行考核。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闭卷或开卷)等考核方法,紧密结合各基础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对学生的学业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候选人员名单,经“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选拔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选拔人数

40名左右。

三、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82630日)

1)符合遴选条件、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聊城大学“羡林学子”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大一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件),交至专业学院相关办公室。

2)专业学院对自愿报名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真实性及学生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附件2)及《聊城大学“羡林学子”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指导小组”组长签字盖公章),于829日下午下班前交至西校区综合实验楼B903季羡林学院办公室;并将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cdxjxlxy@163.com。

2.综合考核(9月7日

“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专家指导组”对拟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专家指导组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3.结果公示(9月9日

“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选拔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其他

未尽事宜或学生咨询,请联系王老师,电话:8238797,15964378986;或李老师,电话:8238013,13561228882,地点西校区综合实验楼B903季羡林学院办公室 

 

                                              聊城大学季羡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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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羡林学子”申请表